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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杖,又称鸠杖首。所谓“鸠杖”,就是在手杖的扶手处做成斑鸠鸟的形状。忠州博物馆馆藏的这件汉铜鸠杖首,2000年出土于忠县宣公墓,长14.3厘米,宽4.5厘米,高9.6厘米。鸠杖长弯嘴、凸眼、长尾。鸠爪蜷曲,置于筒外两侧,似抓握状。头以下通体刻饰羽毛,笔法细腻,栩栩如生。
鸠杖在先秦时期是长者地位的象征。到两汉时期,以孝治天下,鸠杖进一步成为了重孝尊老的社会风尚的证明。《后汉书·礼仪志》载:“玉仗,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传说鸠鸟食道畅达,为不噎之鸟,刻鸠纹于杖头,望老者食时防噎,有长生之意。《周礼》中记载有周人献鸠敬老的风俗。周朝还专设了名为“罗氏”的捕鸟官职,罗氏负责掌管用罗网捕捉鸟雀之类的事。到了寒冬腊月天子大祭之际,则围取鸟雀献给天子,用作祭品。仲春二月,惊蛰后复苏的鸠鸟是一种高级滋补品,最适宜于“养老助生气”。罗氏将其捕捉后代表天子献给老人,希望他们食用后,能收到返老还童的功效。到了汉代以后,因为没有了专门捕鸠鸟献给老人的罗氏,就只好取鸠鸟长寿吉祥之意,将王杖之首雕成鸠鸟,送给老人。汉代不仅将敬老美德传承下来,还将敬老列为政府制定的法律制度。《后汉书·礼仪志》记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餔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王杖九尺,端以鸠鸟为饰”。七十岁以上老人,方可持由国家颁发的鸠杖,享受特殊优待:出入官府衙门,无需下跪;行走王土,食宿均有照应;做小本营生,一律免税务;且身份地位受国家保护,有胆敢欺凌拄鸠杖老人者,以蔑视皇帝罪论处,严重者处以死刑。从此,鸠鸟成为皇家敬老的标志,走进了寻常百姓家。自此,我国已形成了十分成熟的尊老敬老文化。
鸠杖首在重庆地区虽出土较少,但从忠州博物馆馆藏的这件鸠杖实物可以折射出,在汉代中央孝治天下的文化政策影响下,峡江地区文化逐步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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