琦敏锋 发表于 2018-10-5 08:53:37

嘉靖青花五彩瓷器鉴定知识

嘉靖时期是明代由盛转衰的关键时期。嘉靖瓷业虽然繁荣,但瓷器水平却相对退步,不过,在明中后期还是比较著名的。古代收藏家有点评曰:“首成,次宣,次永,次嘉”。嘉靖官窑文物名列永乐官窑文物之后,可见不虚。
文献记载是文物考古的重要依据,研究鉴定嘉靖瓷器文物,不可不全面掌握嘉靖时期关于官窑瓷器烧制的历史文献。故录之如下,加以解说。
“自弘治以来,烧造未完者三十馀万器。嘉靖初,遣中官督之。給事中陳皋謨言其大為民害,請罷之。帝不聽。十六年新作七陵祭器。三十七年遣官之江西,造內殿醮壇瓷器三萬,後添設饒州通判,專管御器廠燒造。”(《明史.食货六.烧造》);
嘉靖皇帝即位之初,景德镇御窑厂还有弘治正德以来未完成的瓷器三十多万件,这些瓷器继续烧制则肯定不署弘治正德款,但风格则可能和弘治正德相似!嘉靖初年景德镇官窑督陶者为中官,也就是太监,这是明代督窑的一种传统。这里记载了嘉靖十六年造皇陵祭器和嘉靖三十七年造內殿醮壇款瓷器,嘉靖文物中有一种坛盏上特别刻有“金箓大醮坛用”的字样,应该就是嘉靖三十七年造的那一批东西。
嘉靖二年(1523):嘉靖二年,令江西烧造瓷器,内鲜红改为深矾红。(《大明会典 卷二0一》)
这一条引用得多,一般认为嘉靖无高温铜红釉,但此论非一定精准,故宫收藏有一件嘉靖白釉长颈魑纹瓶,魑纹上是铜红发色。嘉靖时期高温铜红釉稀少应该是真的。所谓矾红就是用氧化铁加矾烧制的低温铁红,明代的五彩瓷器红色一般都是矾红。或许,此处的鲜红改为矾红说的是嘉靖五彩文物中的红色不用釉里红,而用釉上红彩。(笔者推测,非为定论)
嘉靖八年(1529):烧造瓷器2570件。
嘉靖九年(1530):嘉靖九年,诏革中官,以饶州府佐二官一员,专督钱粮。
嘉靖九年(1530):烧造青色瓷砖405块。(《江西大志 陶书》)
嘉靖早期烧制瓷器不多,从嘉靖九年起,督陶改用本地官员了,当时烧制了青色瓷砖。但嘉靖时期的青色瓷砖目前尚未发现实物。
嘉靖九年(1530):嘉靖九年,定四郊各陵瓷器:圆丘青色,方丘黄色,日坛赤色,月坛白色,行江西饶州府如式烧解。(《大明会典 卷二0一》)
嘉靖九年,定四坛祭器颜色,圆丘为后世天坛,用青色瓷器也就是霁蓝瓷器,方丘为地坛,用黄色瓷器,日坛祭太阳,用红色瓷器,这里没说是不是铜红釉,月坛祭月用白瓷。这是史料中关于祭祀用颜色釉的早期记载,清代延续此种方式用于祭坛。
嘉靖十年(1531):烧造瓷器12300件。(《江西大志 陶书》)
嘉靖十年,烧瓷数量激增。
嘉靖十一年(1532):春二月乙巳,逮饶州知府祁勒下狱,以稽圆丘瓷也。(郭子章 《豫章大事记》)
这里的意思是说饶州知府被捕下狱,原因是因为耽误了圆丘瓷器的烧制。
嘉靖十三年(1534):烧造瓷器6160件。(《江西大志 陶书》)
嘉靖十五年(1536):降发瓷器样10件。(《江西大志 陶书》)
嘉靖十六年(1537):烧造瓷器948件。(《江西大志 陶书》)
嘉靖十六年(1537):十六年,新作七陵祭器。(《明史.食货六.烧造》)
嘉靖十七年(1538):春正月壬午谪江西巡按御史陈褒为韶州推官,以烧造瓷器违限也。(郭子章 《豫章大事记》)
这些年烧制瓷器并不多,江西巡抚还因为烧造瓷器时间到了没有完成而被贬官,可见嘉靖十七年前景德镇瓷业确实比较萧条,烧瓷困难。
嘉靖十七年(1538):饶州府解到烧完长陵等陵白瓷盘、爵共1510件。(《大明会典 卷二0一》)
嘉靖九年定各坛瓷器,直到嘉靖十七年才完成1510件长陵用白瓷祭器,再次反应出嘉靖瓷业萧条。
嘉靖十八年(1539):降发瓷器二样,43件。
嘉靖二十年(1541):烧造瓷器27300件。
嘉靖二十一年(1542):烧造瓷器2830件。
嘉靖二十二年(1543):烧造瓷器16410件。
嘉靖二十三年(1544):烧造瓷器70950件。
嘉靖二十四年(1545):烧造瓷器1920件。(《江西大志 陶书》)
嘉靖二十五年(1546):二十五年二月戊子,停今年烧造,从光禄卿孙桧奏也瓷器27300件。(郭子章 《豫章大事记》)
嘉靖十八年到二十五年,共下146000余件,但嘉靖二十五年的停了。可见当时景德镇官窑确实无力大量烧制瓷器。
嘉靖二十五年(1546):烧造瓷器103200件。
嘉靖二十六年(1547):烧造瓷器120260件。
嘉靖二十七年(1548):烧造瓷器9200件。
嘉靖二十九年(1550):烧造瓷器1000件。
嘉靖三十年(1551):烧造瓷器10830件。
嘉靖三十一年(1552):烧造瓷器44780件。)
嘉靖三十三年(1554):烧造瓷器100030件。(《江西大志 陶书》)
嘉靖三十三年(1554):“嘉靖三十三年進貢回回青三百一十斤八兩”(《明會典》)
嘉靖二十五年到三十三年,宫廷变本加厉的年代。嘉靖三十三年确实使用回青料彩绘。
嘉靖三十三年(1554):陶有料价,明时初系布政司公币支给,嘉靖二十五年,烧造数倍,十百加派合省随粮带征银一十二万两,专备烧造,节年支尽。三十三年又加派银二万两亦烧造支尽。(《浮梁县志》 乾隆本)
嘉靖三十四年(1555):烧造瓷器1470件。(《浮梁县志》 乾隆本)
嘉靖三十四年(1555):三十四年己丑,下饶州府同知杨锡文、通判陈炼子抚臣逮问,以瓷器不堪也。(郭子章 《豫章大事记》)
嘉靖时期烧瓷花费银两数多,饶州府官员被逮问,这已经是第四回逮捕督陶官了,可见此时景德镇官窑管理极为困难。谁管谁倒霉,嘉靖瓷器不精而粗可以从这里找到答案。
嘉靖三十五年(1556):烧造瓷器34891件。
嘉靖三十六年(1557):烧造瓷器31580件。(《浮梁县志》 乾隆本)
嘉靖三十七年(1558):三十七年遣官之江西,造內殿醮壇瓷器三萬,後添設饒州通判,專管御器廠燒造。”(《明史.食货六.烧造》);
嘉靖三十八年(1559):烧造瓷器29260件。(《浮梁县志》 乾隆本)
专门设立饶州通判为专业督陶官。
嘉靖四十三年(1564):南康通判陈学乾议(管厂官)一年一代。(《浮梁县志》 乾隆本)
嘉靖四十四年(1565):添设本府通判,驻本厂烧造,后因停止取回,赴京别选。(《饶州府志》)
瓷器鉴定其实是一门学问,引用这些史料的原因,在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只有知道了当时的真实情况,对于当时瓷业的烧制才有发言权。否则,只评感觉,评资历,就空口妄言,非真瓷器文物鉴定之道。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嘉靖青花五彩瓷器鉴定知识